食物熱量表
身體需求的熱量應該有50%-55%來自碳水化合物,15%來自蛋白質,脂肪則佔30%以下。食物提供的熱量以卡或仟卡的單位來計算,身體所需要從食物獲得的熱量,則必須是每天需要消耗的熱量而決定。
傳統的熱量計算單位是卡路里(carolie),也就是將1公克的水加熱攝氏1 度所需要的熱量。在營養學的熱量計算上,卡路里的單位太小,所以用仟卡代替;而通常又把仟卡稱為大卡。
食物熱量測量:
熱量(大卡)=
﹙醣類克數 ×4﹚+﹙蛋白質克數 ×4﹚+﹙脂肪克數 ×9﹚+﹙酒精克數 ×7﹚+﹙有機酸克數 ×2.4﹚
單一食物、混合食物、或是各種熱量營養素所含的能量
等於將樣品完全燃燒氧化所釋放的總熱量,可以用彈卡計直接測量。
http://ceiba3.cc.ntu.edu.tw/course/4f786b/paper/nutr07.htm
彈卡計﹙bomb calorimeter﹚:測量食物或材料所含的能量。
適用於單一食物、混合食物、各種熱量營養素、組織或材料等。
樣品所含的能量等於完全燃燒氧化所釋放的總熱量。
http://ceiba3.cc.ntu.edu.tw/course/4f786b/paper/nutr07_cal.htm
食品的總重量(內容量)有多少?營養標示的基準是以100公克(毫升)還是以份數為基準?如果這個食品以份數來標示,更進一步要看每一份標示的重量多少?總共內含幾份?
舉例來說,一小罐保特瓶汽水內容量是500毫升,它的營養標示也許以100毫升為基準;一盒120公克的餅乾可能標示為內含4份、每1份是30公克。
如果想從不同廠牌的同類食品中找到熱量比較低,或是脂肪比較少的,先要確定這些產品的營養標示基準是一樣的,例如都以100公克標示,如果是以份數標示,則要看每一份的重量是不是相同,才能比出高低;如果標示基準不同,可要心算除一除,讓它們在同一個基礎下比較。
將吃下的量乘上標示列出的數值,就可以算出吃進的熱量及各種營養素的量。
例如,一瓶500毫升的果汁,每100毫升含熱量40卡、碳水化合物10公克;當你喝了半瓶,就等於喝進熱量100卡(2.5×40=100)及碳水化合物25公克(2.5×10=25)。
同樣的,這瓶500毫升的果汁,如果是以每一份量為基準來標示,1份是250毫升,含熱量100卡、碳水化合物25公克;那你一次喝完一整瓶時,就等於喝下2份,總共攝取了200卡熱量及50公克碳水化合物。
from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v54568586/article?mid=90&prev=-1&next=56
留言列表